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开展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财办建〔2021〕40号)要求,山东省组织开展了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收到本地区逐级上报的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豪沃客车有限公司、烟台舒驰客车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山东蓝诺汽车有限公司、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共6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材料,涉及新能源汽车15505辆,补助资金166788.0664万元。按照清算通知要求,山东省对上述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财务审查、资料审核,并进行了实地抽查。根据审核和检查结果,6家企业申报的15500辆新能源汽车满足申报要求,补助资金166733.1914万元。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8月3日
联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0531--51782510
省财政厅 0531--82669556
省科技厅 0531--66777026
省发展改革委 0531--51783088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省工信厅装备产业处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 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1号楼1601
电子邮件:sjxwzbcyc@shandong.cn
wanggang@sdtj.sd.cn
附件:山东省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报车辆公示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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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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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