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电动汽车  北汽新能源  电动汽车充电桩  充电桩  充电站  北汽  第一电动汽车  电动车  试驾  汽车 
 
 
当前位置: 首页 » 电池资讯 » 行业新闻 » 正文

4月1日起 北京市燃油车不得占用充电专用泊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8  浏览次数:1224
核心提示: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获悉,本市地方标准《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正式公布,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新规范
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获悉,本市地方标准《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正式公布,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img-c69f-khxeamv1941052
按照新规范,电动汽车充电站应引导燃油车不得占用充电专用泊位。其中,在人工辅助充电的电动汽车充电站内,工作人员应对充电站内停车环境进行管理,避免燃油车占用充电车位影响正常充电活动。而在“无人值守”的自助式充电电动汽车充电站内,则宜采用智能化、充电停车一体化等新技术解决非充电车辆、完成充电车辆占用充电车位的问题。

充电站必须配专人巡检。规范提出,人工充电服务的充电站,巡检频率不低于每日一次;自助充电服务的充电站,应根据位置、利用率等对巡检频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巡检次数不低于三个月一次。发现燃油车占用充电专用泊位,应告知车主立即驶离。

规范提出,公共服务领域充电站、单位内部充电站、居住区内部公用充电站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充电站,宜选择合适的时间对外开放,并告知入场充电车辆需具备的条件。  
 
 
[ 电池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电池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域名转让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皖ICP备15007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