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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纯电动公共汽车运营应急处置规范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12  浏览次数:981
核心提示: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特此通知。深市质〔2018〕415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纯电动公共汽车运营应急处置,我委组织制定了深圳市
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特此通知。




深市质〔2018〕4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纯电动公共汽车运营应急处置,我委组织制定了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纯电动公共汽车运营应急处置规范》(编号:SZDB/Z 318-2018),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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