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由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研究中心组织的“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数据平台正式启用宣贯会”召开。从2017年5月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必须将在上海市的月度销量上报到上海市新平台(当月上报上月),2017年1月到4月的月度销量以补发的形式发送到本通知联系人邮箱,后续将通过系统直接上报到上海市新平台。
上海市新平台正式启用后,一旦发生新能源汽车事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必须将事故(处理预案、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等)及时上报到上海市新平台,后续将通过系统直接上报到上海市新平台。
由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针对新能源汽车远程监测的车载终端和企业监测平台符合性检测工作做了介绍:4月11日,中机中心发布中机函(2017)128号文:关于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的通知,文中明确提出允许具有GB/T32960标准相关试验能力和检测资质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开展自我检测工作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检测。
目前检测中心正联合上海汽车城申请32960资质备案,检测中心的实验室现有能力已可覆盖32960.2相关检测内容和要求,预计今年6月份可针对厂商提供服务,届时申请上海地方备案与市级平台对接效率会有更大提升,地方备案的进程也会更加顺利。
点评:新能源汽车安全是头等大事,数据监测平台及时启用符合用户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