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行业日趋火爆,但是消费者面对众多的目录、公告、标准时,难免摸不着头脑。本期小识,小编就带大家做个了解。
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进了这个公告,车辆才能获得销售资质;
2、《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新能源汽车车型进了这个目录才能拿到补贴,总共发布76批,适用于2015年12月31日前,自2016年1月1日起废止;
3、《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6年起生效,同样进了这个目录,才能拿到补贴(在第二个目录废止后,此目录发挥作用)。16年共发布五批,17年1月被废止重审,;
4、《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2015年11月11日起实施,目前发布了5批,共57家国内电池企业进入目录(56家单体电池生产企业,1家电池系统企业);但随着2016年月《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在行业引起不小的震动。随着2017行业规范条件更加严格,目录是否会继续发布,还是用新的适应规范条件的目录替代还有待考证,但据知情人士介绍,《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目前已完成多轮征求意见,近期即将发布。
5、《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2016年11月至今共发布一批,包含9家企业。材料企业、电池企业均有上榜,锂电产业迈入全产业链“白名单”时代。
6、《汽车动力蓄电池产品检验标准目录》:申请《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必须进行的检测的项目,包括3个电池单体国标(GB/T31484、31485、31486)、1个蓄电池包及系统国标(GB/T31467,分为高功率应用、高能量应用和安全性要求3个部分)、1个行业规范(QC/T741-201)。
7、《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进入目录的新能源车型可免征购置税。从2014年8月发布第一批到现在已发布共9批目录,包含市场上大多主流车型。是补贴政策以外又一重大优惠政策。
8、《北京市示范应用产品及生产企业备案信息》:车型进入该目录即可在北京地区销售、获得地方补贴。类似的还有上海等地方自己的补贴政策、车型目录。
国家补贴政策
为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2013年9月,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了在2013年-2015年,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继续给予补贴。
首先,补助范围是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辆是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其次,国家明确了给予的新能源补贴不是给车企、经销商的,而是直接补贴给消费者。在购买新能源车时,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
关于新能源汽车不得不知的政策关系
关于新能源汽车不得不知的政策关系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补助标准是逐年递减的。这主要是考虑到了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按照2014年2月国家发布的通知,2014年在2013年补贴标准基础上下降5%,2015年在2013年补贴标准基础上下降10%。
地方政府补贴
国家牵头推广新能源车,地方政府自然需要落地执行。在2013年9月发布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中已经明确点出了希望能立即“响应号召”的示范地区,即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细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的区域。
不得不说,地方政府的响应的确够快。在2013年11月,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或区域名单已经出炉,其中涵盖了之前被国家“点名”的区域城市。接下来,四部委相继发布了多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名单,目前,共有88个城市和地区在名单中。
各种目录和名单的关系:
1.作为整车企业,汽车车型进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才可以面向市场销售(新能源汽车同样如此);
2.新能源汽车想获得补贴,2015年12月31日前车型需进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2016年1月1日至今需进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作废);
3.2016年4月27日传出消息,说要把3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车型发回重审,凡是没有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产品的车型不予通过,也就是拿不到补贴(至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与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挂钩)。
新能源汽车政策中的注意事项
不是所有的新能源车都能享受国家补贴
据《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中显示,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应是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其中“符合要求”,这四个字代表的是车辆需要进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而进入该目录的车型,是从列入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挑选出来的,而只有自主、合资等国产车型才会被列入这一公告中。
绕了这么半天,其实说白了就是一句话——进口新能源车不能享受国家补贴。
不是在任何区域都能购买新能源车
在国家发布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中已明确指出,将继续依托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如果满足示范城市或区域的条件,可编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也就是说,只有进入示范名单的城市,才能推广新能源汽车,当地消费者才能在本地购买新能源汽车,并享受补贴。目前,四部委已公布了两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或区域名单,其中包括北、上、广、深一线城市,也涵盖河北省、浙江省等城市群。据统计,两批名单共包含40个试点城市或区域。
享受“国家”补贴车型,未必能在“地方”获补贴
理论上,可以获得国家补贴的新能源车,也自然会得到地方政府补贴。但经过调查后发现,这种理论未必在哪里都行得通。
比如,在北京享受地方补贴的新能源车并不包括插电式混动车型,且只有进入北京市自己制定规则的《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目录》的纯电动车、燃料电池汽车才能享受政府补贴。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地方补贴政策对“本地电动车”更加照顾?有业内人士表示,这与国家补贴拒绝进口车一样,是“地方保护”在作祟。对此我们暂且不做过多探讨,毕竟目前北京的第一批补贴目录尚未出台,而其它一些地区的新能源汽车相关细则也没有落地。目前,国家已经明确表示,示范城市或区域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从字面上看,国家的对于反“地方保护”的态度十分坚决,我们希望在落地执行和监管时别让这个要求变成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