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不足曾经成为制约电动车发展的主要瓶颈,而今有望进入快速增长期。
记者从广州电网了解到,截止2015年9月,广州供电局已在番禺、天河、花都共建立了52台交流充电桩,还有上百户社会客户提出申请,目前已接受了85户充电桩报装申请。随着鼓励电动车使用、充电桩政策相继实施,广州对申报电动汽车充电桩免收报装费,并根据各类充电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不同程度的补贴。
充电设施建设项目按不同使用用途及装设形式分类设置补贴上限:公交、出租、物流等专属充换电站补贴上限300万元/站;公共充电站补贴上限90万元/站;分散直流充电桩补贴上限12万元/桩;分散交流充电桩补贴上限0.6万元/桩。
与此同时,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充电桩建设的规划与目标。据悉,《暂行办法》将广州的充电设施按用户类型分为三类:包括在个人用户或是长期租赁的固定车位安装的个人自用充电设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专属停车位建设,为营运车辆、专用车辆、员工车辆、公务用车等提供的充电设施;以及在规划的独立地块、社会停车场、商业配建停车场、加油加气站等建设面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新建的住宅小区、社会停车场,应按不少于规划停车位数18%的比例预留充电桩建设条件;而新建的商务、商场、酒店等商业服务业设施,应按不少于规划停车位数18%的比例预留充电桩建设条件。
对于备受关注的充电桩(站)的电费怎么算?广州电网介绍,针对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需由地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其它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
(记者 龙金光 通讯员 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