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电池企业开始进军电池回收,比亚迪、中航锂电等生产动力电池的企业,均已布局动力电池的梯度利用业务。媒体透露,国轩高科将共同开发电池回收和梯次利用相关技术及市场,2017年,国轩高科储能市场销售规模规划约10亿元,并将建成电池拆解资源回收中试线,日处理2000只电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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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实施“延伸生产者责任”制度
发达国家通过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机制,充分实施“延伸生产者责任”制度,利用法律强制力对各个环节进行规定,约束整个电池生命周期的各个相关主体,使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并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主体进行严厉的惩罚。
美国:针对废旧电池立法涉及联邦、州及地方3个层面,对废旧电池的生产、收集、运输和贮存等过程提出技术规范,并采取生产者责任延伸和押金制度。
欧盟:采用生产者承担回收费用的强制回收制度,并对电池使用者提出法定义务。自1990年起,欧洲车厂已开始强调在汽车中使用可回收的材质及零组件再利用。欧盟从2008年开始强制回收废旧电池,回收费用则由生产厂家来负担。
德国:回收领域较为成熟,电池生产和进口商必须在政府登记;经销商要组织收回机制,配合生产企业向消费者介绍在哪儿能免费回收电池;最终,用户有义务将废旧电池交给指定的回收机构。
日本:在回收处理废电池方面一直走在世界前列。从1994年10月起,日本电池生产厂商建立“蓄电池生产—销售—回收—再生处理”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这是建立在每一位厂家自愿努力的基础上,零售商家、汽车销售商和加油站免费从消费者那里回收废旧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