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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的“四轮电动车”(倾听)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09  浏览次数:149
核心提示:《 人民日报 》( 2016年08月09日 09 版)四轮低速电动车的时速和续驶里程等达不到工信部《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规定,却因实用
《 人民日报 》( 2016年08月09日 09 版)

四轮低速电动车的时速和续驶里程等达不到工信部《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规定,却因实用廉价深受中低收入者特别是三、四线城市居民的青睐。一方面是销售火爆、需求旺盛;一方面是身份尴尬、市场混乱。如何既能满足群众便捷出行的要求,又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河南省多地通过疏堵结合,探索此类车的管理之道。

现在,无论是在城市的林荫大道,还是在乡间的羊肠小道,我们经常会遇见这样一种“车”:外形酷似迷你汽车,但却没有汽车跑得快,有时在机动车道上和汽车“竞技赛跑”,有时又在非机动车道上和电动自行车“谁与争锋”。然而至今,这类“车”还没有一个确切的称谓:低速电动车、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迷你观光车……

由于物美价廉、实用方便,这类四轮低速电动车深受欢迎。河南洛阳新安县一位居民告诉记者:“一辆车两万多块钱,在县里上下班、接送孩子足够了。关键不用油,省油钱,充电也很方便。”

然而,在城市管理面前,它却面临身份的尴尬。

现状:市场需求旺盛,但不“合法”

“买这车不用加油、不用保养,不上牌照、不考驾照、不买保险,还低碳环保。”在郑州航海路的四轮电动车市场,销售人员热情地向记者推销着一款四轮低速电动车。

近年来,一边是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已经无法满足消费者对出行舒适度的要求,一边是价位偏高、停车困难、尾气污染导致消费者对汽车购买望而却步,四轮低速电动车的诞生,深受中低收入者特别是三、四线城市居民的青睐。

河南省工信委装备处调研员田应军告诉记者,目前河南有此类车5万多辆,涉及生产企业30多家,其中不到10家是单纯生产电动四轮车,其余的是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都在生产。

四轮低速电动车与纯电动汽车、新能源电动汽车有何差别?根据工信部《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规定,纯电动汽车最高车速不低于每小时80公里,续驶里程不得低于80公里。然而现实情况是,由于技术受限,大多数四轮电动车通常达不到“双80”要求,市场上把这种达不到要求的四轮电动车统称为“四轮低速电动车”。

但是,在交警部门看来,正因为这种车达不到技术要求,也未被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因此无法上牌、上保险,也不能上路行驶。“只能作为观光车在景区、厂区或小范围内使用。”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苗雨露告诉记者:“这类车没有经过碰撞实验,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很可能是车毁人亡。”

为了保障交通安全,河南省不少地级市公安交管部门会每隔一段时间,针对无牌无证上路的四轮低速电动车进行一次严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的处罚规定,交警可以暂扣车辆,或处200—2000元不等罚款,还可处15日以下拘留。

探索:疏堵结合,“正名”上牌上路

严查并不能斩断现实的需求。“国家没有禁止生产,市场需求又很大,单方面严禁上路不现实,况且很多县级市、乡村道路,有时难以监管到位。”苗雨露告诉记者,“管理此类车要疏堵结合,关键从生产源头上来抓,在环保、安全、质量等多个方面,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而这并非公安交管部门一家能够解决的问题。”

如何管理四轮低速电动车?保障此类车“产有标、车有牌、人有证、法有位”?河南洛阳、许昌、鹤壁、驻马店等多地市进行了探索。

洛阳市早在2014年3月就出台了《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与管理暂行办法》,对相关部门的职责予以明确。其中,市工信局负责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管理;市质监局负责低速四轮电动车有关企业的产品标准备案、组织产品质量检测;市公安局负责低速四轮电动车备案和道路通行管理;市工商局负责低速四轮电动车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市环保局负责低速四轮电动车废旧电池回收处置的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允许四轮低速电动车在市中心城区以外的城市区域内及八县一市的二级以下(含二级)公路及城市道路行驶,行驶时走机动车道并靠右侧行驶;驾驶人员应取得由公安交管部门确定的C3及以上驾驶证资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同时应购买车辆保险;车牌由生产企业参照国标式样统一制作,车辆在洛阳市辖区内销售时应带牌销售,车牌样式为绿底,开头为“洛”字,末尾为“电”字,中间是六位,其中第一位为生产企业代码(一般用英文字母,第一家企业从A开始),第二至五位为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

目前,洛阳市共有北方易初、阿帕奇、北方大河等3家企业完成了企业备案的全部手续,产品已挂牌销售并上路行驶。

和洛阳相似,许昌、鹤壁等地相继作出相关规定。与此同时,未上牌的四轮低速电动车将成为严查对象。

建议:建立国家标准,实现优胜劣汰

但是,路是相通的,车是流动的,在当地许可的低速车到了外地怎么办?“现在车管系统是全国互通,各地市小范围的自制牌照无法纳入这套系统来管理。”苗雨露说。

面对这种尴尬,田应军表示:“由于车是流通的,要想规范整个市场,一个省或一个市单独出台管理意见,意义并不大,这需要建立国家标准。”

今年4月14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其网站上,对2016年第一批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在相关的征求意见内容中,《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在列,预示着此类车将迎来国家的规范化政策。


“国家标准建立后,肯定要有一定的技术门槛、研发门槛、规模门槛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行业内大型企业都期望尽早出台国家标准,来规范整合市场。”田应军说,“一旦规范后,可能现有的80%生产企业将因达不到标准面临关门转型。”据了解,在生产低速四轮电动车厂商中,不乏数量庞大的作坊式工厂,其产品利用低廉的价格,吸引了大量的消费者。

在济源,已经拿到电动汽车生产牌照的河南力帆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了大量的四轮电动车,但由于定价比较昂贵,销量远不如那些2万元以下的小品牌车甚至组装车。“企业已经往新能源汽车上转型,目前低速四轮电动车只占生产总量的1/3。”公司综合部负责人说。

“虽然道路坎坷,但未来可期。”洛阳北方易初企业负责人对四轮低速电动车产业充满信心,“它节能环保,又能满足中低收入者的出行需求,希望国家标准早日出台。”

(王宇参与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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