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电动汽车  北汽新能源  电动汽车充电桩  充电桩  充电站  北汽  第一电动汽车  电动车  试驾  汽车 
 
 
当前位置: 首页 » 电池资讯 » 企业新闻 » 正文

粤电动自行车准入目录滞后遭诟 30余企业拟退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18  浏览次数:213
核心提示:广东省首期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下称目录)发布与实行在即,未进入目录的电动车将禁止上牌上路。看似加强监管的同时,
广东省首期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下称“目录”)发布与实行在即,未进入目录的电动车将禁止上牌上路。看似加强监管的同时,不少电动车生产企业却为此忧心忡忡。

“先不说全省‘一刀切’的粗暴做法,单单目录采用标准之老旧,已经令省内企业极大失去了竞争力。”有业内人士分析,一旦严格按现行目录标准执行,或有半数电动车企业面临倒闭的风险。目前,已有数十家目录会员企业宣布将集体申请退出目录管理工作。


酝酿
3年的准入目录即将施行

广东省电动车目录的制定依据,系该省公安厅、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办法》(下称“《办法》”)。2013年10月8日,该《办法》正式发布并立即施行。

时间一晃就是3年。今年3月份,目录的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并在5月14日进行了第一期集中评审。同时,相关部门也发布了预留号牌安装位置、加强车辆控制器管理等指导性意见。7月15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还召开了首批列入目录电动自行车企业座谈会。


企业称标准老旧将削弱竞争力

一系列举措的进行,预示着电动车准入制度即将在广东实质性运作,然而,《办法》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却饱受电动车生产企业的诟病与反弹。

“1999年颁布的GB 17761电动自行车老国标,是基于当时技术及产品状态制定,已与现市场需求严重背离,国家工信部等部门也正在制定新国标。”某电动车生产企业的负责人称,《办法》除了按上述旧标准制定外,还追加了更苛刻的限制条款,有“矫枉过正”之嫌。

“比如车身重量不能超过40千克的规定,在旧国标中不是否决项,但按省目录却一票否决。”上述负责人说,除此之外,广东省还增加了对电池盒大小的规定,要求企业承诺对所销售产品进行回收等条款,大大增加了企业负担。“如此不符合市场的苛刻要求没有改变的话,我们只能终止和退出目录申报工作了。”该负责人抱怨称。


商会企业抱团自救欲退出目录

有类似顾虑的不独上述企业一家。针对目录的不合理性和后果严重性,7月16日下午,广东省电动车商会组织首批参与目录的会员企业进行交流会,会上,各企业就目录工作的科学合理性进行了剖析,一致认为广东目录工作存在很多不科学合理性,如果执行将对全省产业带来极大的影响。

省电动车商会分析认为,如果按现有标准实施目录,意味着该省一半企业所生产的80%产品,将不能在省内销售。“这批企业有100多家,如果它们因此倒闭了,其背后将是10万名工人面临失业。”

据了解,首批目录会员企业均出席了该次会议,会议同时形成了决议称,鉴于目前的形势,在目录发布之际,商会会员企业将集体申请退出目录管理工作。



广东省电动车商会组织会员企业交流


建议按地区灵活采取不同标准

事实上,随着各地方政府逐步开展“禁摩”行动,加上公共交通的投入不足,电动车已然成为广大市民完成“最后一公里”的较佳选择。“这种情况下,管理更加需要合理化,电动车的准入和上牌,正考验着政府的管理智慧。”有业内人士称。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广东省幅员较广,除了广深等珠三角核心城市偏向小型节能产品外,在动力、速度、重量等方面采用更高标准的产品,无疑在一些偏远地区更受市场欢迎。对此,省电动车商会向省相关决策部门建议,在制定目录标准时,针对不同地区市场实地调研并有所区别,多聆听市场及消费者的声音,也让市场及企业更能接受目录的制定工作。 
 
 
[ 电池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电池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域名转让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皖ICP备15007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