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国家奖励资金主要根据推广应用城市或城市群2013和2014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成效安排,包括车辆推广、充电设施建设、政策制定等方面。要求奖励资金要用于充电设施相关方面,旨在通过引导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及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经过评审,全国39个城市和城市群中,只有13个城市(群)获得了奖励资金,我市为山东省5个试点城市中唯一一个获得奖励的城市。
获批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以来,我市在充电设施建设方面主要开展了全市充电设施规划研究、孵化器和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等特色充电设施规划及建设、公共充电站点建设等工作。目前我市已投入运行的各类新能源汽车达1800余辆,新建充电站点近30个,充电终端近800个,全市充电服务网络初步形成。依托科技园区及政府机关开展了“以充带车、车充同步”等推广活动,形成车桩互动良性循环,有效带动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下一步,我市将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及运营监控系统建设,完善全市充电服务网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营造氛围、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