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落实新能源汽车独立分类注册登记,便于统一管理,方便识别,近日,省公安交管局发布通知,决定对全省新能源汽车实行专用号段管理。
据悉,新能源汽车将一律使用国家公共安全行业强制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14)中规定的第9种号牌编号规则,第四位、第五位是字母,其余是数字。全省第一批新能源车使用鄂×!!!@Z(×代表发牌机关代号,!代表数字,@代表任意字母,Z为固定字母),统一直观易辨认。
本通知实施前已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能源车辆申请换发新能源专用号段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然后申请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