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云南推广发展纯电动汽车存在较多问题,在诸多发展矛盾中,充电桩(站)已上升为主要矛盾。”政协委员徐应强建议,应在昆明+3城市群(丽江、玉溪、大理)主城区打造5公里半径公用充电网络。同时,应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中应预留充电设施,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建1座公共充电站。
分析
充电桩建设远远滞后
徐应强认为,目前云南推广发展纯电动汽车存在较多问题,在诸多发展矛盾中,充电桩(站)已上升为主要矛盾。据统计,截至2015年8月,昆明市投入运行的电动新能源汽车还不足1000辆。按照昆明市2014年至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数与充电桩数量1:1.1的比例,截至2015年,昆明市应建3700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但按照已知的情况,2015年8月底,昆明市仅完成1座充电站及206个充电桩。由此可见,充电桩(站)建设远远慢于电动汽车的发展。
他建议,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上推广运用PPP模式,缓解云南省重点项目建设融资难的问题,允许各类企业参与充电桩的建设和管理,建立一套可让投资人有信心的盈利模式。
建议:
昆大高速路建充电站示范线
此外,鼓励企业单位及个人建设自用、专用等充电设施,包括在私人用户所在小区(住宅)停车场地建设自用充电设施;在单位或私人用户办公场所、停车场地以及公交、环卫等特定行业停车场地建设专用充电设施。在昆明+3城市群主城区内打造5公里半径公用充电网络。
同时,简化PPP项目充电站(桩)的规划建设审批手续,优先安排土地供应,加强配套电网接入服务措施,为加快充电设施开辟绿色通道。在昆明呈贡区选4家(政府、医院、大学和居民区)现有的停车场作为充电桩改造的示范点,规定电动汽车停车费减免的措施,其停车费用可从收取的充电费中补偿。
同时,在昆明至大理350公里高速公路采用PPP模式建立充电站(桩)示范线,可按京沪高速公路充电站示范线的设计,平均单向每50公里建一座快充站。每座快充站建4台120千瓦直流充电机、8个充电桩,可同时为8辆电动汽车充电,30分钟内充满(80%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