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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召回43次,涉及产品23315辆
8月,电动自行车被召回43次,涉及产品23315辆,包括爱玛、捷安特等品牌的多款产品。
其中,召回数量最多的是浙江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在8月宣布召回2次,共计召回10436辆电动自行车产品。
其召回原因是整车质量、电气装置(短路保护)、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防篡改)、尺寸限值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标准要求,消费者在使用时可能存在交通事故、起火等安全隐患。浙江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免费为客户提供维修、更换零部件等方式,以消除安全隐患。
召回次数最多的是天津格泰车业有限公司,8月共计召回5次,涉及产品60辆。其召回原因主要是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电气装置—短路保护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标准要求。车速提示音过高将会造成噪音,影响交通参与者听觉,车速提示音过低,将很难起到警示作用;车辆在充电或使用过程中发生短路等故障时,如果短路保护装置缺失或失效,会导致整车充放电过程中无法切断回路中过大电流,从而损坏电路,甚至引发整车电路的起火、自燃等情况;淋水涉水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容易因在雨天容易进水而使电器部件发生故障或漏电等事故。
天津格泰车业有限公司将免费为用户维修或更换配件,以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