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动力蓄电池修复与更换方面,该标准明确了具体修复和更换方案。
一是动力蓄电池发生一级损伤时,通过检测结果确认电池参数均正常,可以仅进行外部涂层和钣金修复。
二是因碰撞、托底事故导致动力蓄电池发生二级和三级损伤时,通过检测确认电池系统未受影响,应选择修复或更换动力蓄电池箱体和外部涂层。
如检测后确认模组或单体蓄电池受损,应根据实际情况修复或更换模组和损伤零部件,如检测后确认动力蓄电池的损伤已不可维修,可更换动力蓄电池总成。
三是因水淹事故导致的动力蓄电池一级、二级和三级损伤时,可烘干后检测确定损伤级别。根据实际情况清洁、修复损伤零部件,必要时更换模组和相关零部件或动力蓄电池总成。
四是动力蓄电池发生四级损伤时,可更换动力蓄电池总成。五是报废或拆解的动力蓄电池应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损余回收。